服务事项指引

毕业生户口迁移

发布日期: 2024年9月05日 浏览数: 7691

一、前期个人准备

因全国各省、市、地区户口迁移政策不同,请学生提前咨询户口迁入地最新落户政策,并明确是采用“跨省通办”方式办理户口迁移,还是通过《户口迁移证》办理。

二、领取户籍材料

毕业离校前,学生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档案管理处领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

三、毕业生户口迁移办理

毕业生户口迁移办理情况主要包括:本校升学、广州市内升学、广州市内迁移、跨省通办、《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

(一)本校升学

学生将升学凭证交到档案管理处登记,户口无需办理迁出。

(二)广州市内升学

学生将常住人口登记卡及首页复印件等户口迁移材料交至市内升学学校,由新学校统一办理户口迁入。

(三)广州市内迁移

毕业学生在广州市就业,可以将户口迁往就业单位集体户口或单位所在地公共集体户口,自行携带户籍材料、社保证明或就业合同等材料在微信公众号“广州公安”-“政务服务”中进行网上办理或预约政务中心现场办理“市内移居”业务。

(四)跨省通办(亦称“一站式”户口迁移)

“一站式”方式办理户口迁移,无需办理《户口迁移证》。学生携带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首页复印件、毕业凭证或就业合同等户籍迁移材料到户口迁入地办理落户。

(五)需要《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

1.现场办理

毕业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明及户口材料,升学同学还需提供录取通知书,自行前往东涌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

2.网上申请

使用本人手机进行以下操作:

(1)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

(2)选择户政服务-户政网办-迁出广州-选择“大中专学生毕业迁出”

(3)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审核办理《户口迁移证》

(4)选择邮寄方式

四、注意事项

1.领取户口材料后需妥善保管,避免遗失,直至办理落户。

2.《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1个月,取得《户口迁移证》的同学需尽快到迁入地办理落户,以免迁移证过期。

3.毕业后户口未办理迁出的毕业生,户口在校期间只能办理迁出,不再办理其他业务。

档案管理处地址:C1行政楼2楼西侧,最里侧

办理时间:非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咨询电话:020-88338039(刘老师)

邮箱:armd@hkust-gz.edu.cn

东涌镇便民服务中心地址: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B座二楼22号窗,

办理时间:非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20-84903519